上谕十六条
敦孝弟以重人伦
笃宗族以昭雍睦
和乡党以息争讼
重农桑以足衣食
尚节俭以惜财用
隆学校以端士习
黜异端以崇正学
讲律法以儆愚顽
明礼让以厚风俗
务本业以定民志
训子弟以禁非为
息诬告以全善良
诫窝逃以免株连
完钱粮以省催科
联保甲以弭盗贼
解仇忿以重身命
康熙二十五年梓行